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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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呆灣狼
我的天啊
一堆人解釋這麼多還看不明白 
好比你幫朋友作保
朋友出事債主找上你
難道你要跟債主說我是受害者??
世上真有你想的這麼和諧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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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覺得那位大大有點難溝通........
我也搞不懂微軟為甚麼要等於受害者?
更何況東西已經掛了微軟的牌子,就某種程度是代表他認為這個軟體是OK的,微軟完全不用負責?很奇怪耶
當然微軟可以自己在家裡說自己是受害者,被包商騙了,但那是微軟跟包商的事情,使用者根本不管那一塊
微軟沒有好好審核包商的東西,至少也有驗收不力的責任
那位影子大我建議您是去看看關於專案管理的東西,尤其是外包的議題
大概就能理解為甚麼微軟也是要負責的理由
其實另一個類似的情況
就是文湖線
文湖線出了問題,當然就是找台北市政府和捷運局罵啊
怎麼會找包商呢?
包商的責任是包商和台北市政府和捷運局的事情,你跳過了台北市政府和捷運局
那你何必叫台北市政府和捷運局去蓋捷運呢?以後就人民自己去跟包商協商算了
要政府幹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