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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則新聞-法官心,海底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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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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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63
引用:
作者
nightowl
上訴審法官審理時,少女改稱,被告是有將手伸入其胸部,但沒有摸到乳房。
簡單,因為翻供了
而且什麼叫做伸進胸部,但是沒摸到乳房
各位想像一下,在法庭內法官跟被害人詢問時
如果被害人支支吾吾的做出這種證述
你難道還敢以此認定有猥褻的行為?
至於有錢判生,小心
你碰到的可能只是司法黃牛
錢丟進去照樣給你判死
--
第二則新聞跟法院無涉
性騷擾這種白爛問題,應該要去問立法委員才對
2009-11-06, 09:4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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