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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克流感女子不治 北縣醫師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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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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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62
你說的是沒錯啦,通常醫事委員會作的決定,因為成員大多數是醫師,所以懲罰通常不痛不癢。但是應該都會尋求民事和解啦,對醫生來說可以用錢解決的事情,都不是問題∼ 但是如果沒有第一時間去保全證據,扣住病歷、處方箋等等之類的資料,通常患者是處於不利的立場的。
2009-10-22, 09:2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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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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