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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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AP
難怪我一直覺得F1很不耐
沒事就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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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擎在過去規則下,為了極限速度,減輕重量是必須,往往在材質選用上,夠用一場正賽即可。
沒人會去論引擎設計能維持多少哩程,只在乎這馬力及帶來的速度能否給予他們冠軍。
因此有些車隊(明顯例子:2002 willams-bmw,排位賽用特調引擎,正賽再用常規引擎)
較不在乎引擎耐用度。
直到2004年開始,一顆引擎要完整一場單賽程的練習賽、排位賽、正賽,2005年為單顆
引擎兩場完整賽事,今年為三場,且每位車手只享有8顆引擎配額,一旦超過,每次發車順位必須後退十位。
在規則改變之際,難免會有火燒車意外,若規則未變,你是要一顆可以跑一整年賽事的引擎(誇張一點)?還是要一顆用完即丟,能帶來冠軍榮耀的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