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lyNews
寫訴訟狀,被告要有姓名、地址,這要怎麼處理?
路上/網路上常常不知道到底誰是誰,不就都要上警察局處理?
告訴乃論的,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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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
不知被告的個人資料∼似乎都是請『檢調單位(警察)』做調查....
網路上發生的案件:
可洽詢『網路警察』辦理....(1樓有相關連結)
也可直接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但似乎也是移交給『網路警察』調查)
PS:
偶不是專家:相關細節∼偶也不清楚....
PS:官司回憶錄
偶生平『訴諸法律』事件如下:
1.約20年前(偶還沒當兵)時:
某老闆非但不付薪水,還在大庭廣眾下∼用粗劣言語羞辱偶;打偶耳光....
當時火大之下就跑去驗傷並到派出所報案,警察也馬上找該老闆來一起做筆錄。
後來換工作後:氣也逐漸消退;也沒理會後續事項∼甚至已經快要忘了這件事....
直到兩年多後返家過年,偶家人問偶是否有和人打官司,並拿一堆法院書信給偶看。
直到偶看到:該老闆已被判刑的判決書後∼才逐漸想起來....
2.似乎至少五年多以前吧,電話詐騙(退稅)事件:
因為偶沒裝電視;也從不關心時事新聞(網路;報紙;廣播)等∼100%自閉....
接到電話後:偶還驚嘆原來現在政府這麼有效率

就馬上衝到提款機前....
下場可想而知

發現異常後,雖然馬上要求銀行止付(已過:正式交易時間)
銀行的答覆卻讓人粉失望∼無奈之下只好到派出所報案....還被條杯杯虧了好久....
至於最終結果!?這種事會有結果嗎??抓了那麼多詐騙集團∼偶滴錢還是回不來....
3.似乎也約五年前左右吧,網拍買東西∼被騙案件:
當時下標買了顆500W-POWER,經過近一個月的催促(並說已到警局備案),才收到一顆400W的
當即馬上要求換貨 or 退貨:該賣家居然跟偶說那顆是600W故意貼400W的貼紙∼拒絕偶滴要求
奇摩子不爽之下(最好有那麼多貼紙啦∼大廠會讓你隨意貼)∼偶當然又是跑去找條杯杯聊天....
直到偶將報案三聯單傳真給他看後,他才答應退貨(退貨地址:居然和他寄來時不一樣!?)
且來回宅配運費損失要偶自行負擔。當時為了減少損失;避免麻煩∼就答應他撤銷告訴了....
4.就是現今此一主題所述:
也是偶生平唯一真的認真打官司∼因為實在太過分了:居然說偶騙錢∼最好偶有收半毛錢啦!
由於此一事件剛結束不久,心情尚未完全平復∼等偶再冷靜一點才說∼避免一時衝動造成遺憾....
PS:
哈哈∼好像在寫『官司回憶錄』
許多塵封已久本已忘記的往事,又逐一浮現於腦海之中∼差別在於,已經能夠釋懷而輕鬆描述了
不過:
有時仔細想想,偶自己過往如此輕易姑息妥協∼偶是否也是『社會亂象的幫凶』勒....!?
現在也是在考慮:
是否應該姑息??對當前剛結束的案件∼再提出『誣告;刑附民訴訟』??內心掙扎煎熬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