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鮮茶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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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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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樓主既然提到真誠建言, 那以下請注意聽了.

1. 花錢不是大爺, 更何況一杯飲料的錢就要傷人自尊.
2. 你只是你, 你怎麼做生意是你自己的事情, 他人沒義務學.

縱使樓主.. 某種程度上也是一個老闆.
但你不是那間飲料店的老闆, 即使認為對方有錯, 溫言提醒.
1. 不要強迫對方接受.
2. 不要口語傷人, 已經很多人點出是你先出口傷人的.

說真的, 對於樓主的觀點, 我只能說很市儈.
自己怎麼做事情, 遭受什麼待遇, 就以此加諸別人身上.
唉...
舊 2009-08-30, 03:10 PM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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