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在4月初時在某醫院進行了膝蓋的關節鏡手術, 醫生跟她說是
軟骨破裂修補
因為有保醫療險, 所以可以申請理賠
醫院開出的診斷證明書中, 病名為 "
左側退化性膝關節炎"
拿了診斷證明書給了保險業務, 理賠金是已經下來了, 但理賠金額和我們認為的不太一樣 (差很多)
在手術等級上, 看了保單內的手術等級區分
等級3 : 關節鏡手術 - 關節鏡探查手術, 併施行滑膜切片, 灌洗, 清創 : 5倍理賠
等級6 : 關節鏡手術 - 關節鏡下關節磨平成形術, 打洞, 游離體或骨軟骨碎片取出手術 : 30倍理賠
今天因為回診, 跟醫生問起診斷證明可否開立病名代碼或是施行軟骨破裂修補 (保險業務建議的

)
醫生說不行, 那個是要請保險公司向醫院用公文的方式查詢
請問, 是我誤會了保險公司, 還是說我該如何向保險公司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