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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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Hermes
怎覺得是有人故意挖洞讓警察跳, 然後藉題發揮砲轟某人?
像這種根本就是政治文的, 還是別再出現在78 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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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文該貼78區, 怎樣的文該貼垃圾區
我跟某些色盲很嚴重的人不一樣, 沒偏頗到分不出是非來
光這一句" 故意挖洞讓警察跳, 然後藉題發揮砲轟某人"
閣下就比我更有資格轉去垃圾區了
我並沒有下一個結論,告訴大家這一切都是某某人的責任
也不是去討論這兩個警察是不是有特別的政治立場
自由人權是一個普世概念, 除非你到共產集權國家
台灣
以前也算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 每個人都有言論 著作 集會 結社的自由
但是現在的情況不一樣了不是嗎?
支持B黨的,集會遊行 夾道嗆聲,受到人民保姆的全力保護
支持G黨的,嗆聲要被約談? 辦個室內聚會還要受到盤查?
什麼時候,人民的自由是要分黨派的?
連那個在台南跌倒的人都知道要說: 我不贊成你的言論,可是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生存在自由民主市世界幾十年的人居然還會質疑 這是有人挖洞給警察跳?
TBA (
www.tba.tw) 3/23 就在自己的網站以及部落格發布網聚的消息
一個經過合法登記的社團,在一個私人租用的場地辦聚會
本就享有其合法且合理的權利
試問警察有什麼權力去盤查辦活動的人以及關切租借場地的單位?
一個本來就合理更合法的聚會,又能挖什麼洞給警察跳呢?
如果閣下連看待自由人權是否剝奪的事件,都要先審度一下別人的政治色彩
那真的該移去垃圾區的事閣下您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