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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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agonQuad
無罪推定原則不是這樣用的
被起訴且犯罪嫌疑重大
未定讞前不侵害被告的人權
所以不是讓他交保了嗎?他自由有被剝奪嗎?
不是沒直接證據不能判刑
那法官是幹什麼用的?
形成心證當然可以判
不爽上訴啊,給你兩次機會
一庭有三個法官吧?三次共九個法官
要在那裡再唱司法不公? 甲賽啦
就是證據力不夠完備才沒直接判死刑
誰說可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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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證」是指在人證、物證、書證等有形證據之外,由法官在訴訟審理過程中,依證據調查之結果,或兩造當事人全辯論意旨
人證、物證、書證等有形證據都不夠充分下你說心證
還以為現在是承天府包公時代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