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cd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9
勞委會:無薪假新解 可低於基本工資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1300294,00.html

2008-12-13 工商時報 【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日歷經9小時開會後,針對「無薪休假」做成最新解釋。
若勞資協議無薪休假,即使屬於月薪制勞工,每月薪資亦可低於最低基本工資17280元。
這是勞委會首度正式棄守月薪必須高於最低基本工資的堅持,
連帶的亦將使勞工的勞保、勞退、甚至失業給付計算方式都受衝擊,後續效應值得觀察。

 長期以來,勞委會對「月薪制」解釋素來是「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
因為基本工資是法律對於勞工權益的「最低保障門檻」。
但面對景氣差,失業率飆升,勞委會亦不得不迫於現實、放棄對勞動條件的堅持。
但為免衝擊過大,引發反彈,勞委會仍暫決定,
若實施無薪休假導致勞工全月薪資低於17280元,
勞保月投保薪資仍要依照現行勞保分級表17280元申報。
至於新制勞退部分,亦要依照實際薪資投保,
但勞工可在協商時,向雇主爭取依照原薪資投保,以確保退休權益。

 不過,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指出,依照勞基法第36條規定,
勞工例假日一定要給薪,每週7日一定要有1日有薪休假,
因此,雇主即使要求勞工簽下自願書「該月無薪休假」,
在法律上亦無效,勞工當然可以拒絕。


最低基本工資17280元說棄守就棄守,
置廣大的勞工朋友之權益於一旁不顧,
這麼挺資方的"勞委會"乾脆直接改名為"資委會"好了.

PS:為了怕廣大的勞工朋友知道還特別挑了星期五來開會,
   好讓這新聞在星期六大部分勞工沒上班的早上才見報,
   "勞(資)委會"您真是"用心良苦"啊!
     
      
舊 2008-12-13, 11:39 AM #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c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