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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沙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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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汪洋中ㄉ綠寶石
文章: 13
引用:
作者可魯特攻隊
請問這篇公文如果上考場寫這樣
可以拿高分嗎?
有無需要修改之處呢?
敬請不吝指教
謝謝




檔  號:
保存年限:

屏東縣政府教育局 函

地  址:000○○縣○○路000號
聯絡方式:(承辦人、電話、傳真、e-mail)
000
○○縣○○區○○路000號
受文者:教育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因應二十一世紀國際交流頻繁,英語教育之加強已刻不容緩,希大部儘速明訂檢定標準,並嚴格執行,以增強學生英語能力,符合當前需要,請照辦。
說明:
 一、英語能力為當前重要教育措施之一環,對提升個人競爭力與國家整體競爭力關係甚鉅。
 二、由於大專院校學生英語能力普遍低...



一、下(屏東縣政府教育局)對上(教育部)應該是用呈。
二、下對上(呈)是用請鑒核,平行單位(函)是用請查照,上對下(令)是用請照辦...
三、這種主旨用最速件也沒用,教育部不可能馬上就能找到解決方案。
四、主旨過長,你寫的主旨內容應該是寫在說明內,你可以改成:有關建議提升我國英語
XX乙案,請鑒核!
五、由於大專院校學生....希各院校嚴加執行,不得拖延。 口氣太強硬,教育部不是你的下
級單位...
六、有獎就有罰...你寫了:將實施結果列入考核...予以獎勵。 那如果花了大把銀子,可是
沒成果咧?所以你應該是建議鈞部能下一個政策指導或者是實施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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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意見,僅供參考(小弟目前為止,也只簽過4年公文...)
舊 2008-11-08, 08:07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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