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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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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很低。


不知是否排版關係,格式上,上面的地址跟聯絡方式,應放在右半部才對,如果對左切齊的話,就是格式錯誤。

另外,有個很嚴重的錯誤,這是一封上行函,期望語竟用「請照辦」,這恐怕先扣掉一半的分數掉。

既然是上行函,辦法中的項目應改用建議的語氣,而不是指示,因為上級機關並不一定會依函辦理。
 
舊 2008-11-08, 07:53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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