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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勘兵衛
情況1:
進攻球員運球--->拿球(已無法再運球)--->投籃(將球拋出)--->球未碰框或板--->球掉到地上並彈起來--->進攻球員搶到球(接觸到球)
不管進攻球員接下來做什麼動作,是否已經2次運球了?
球況2
隊友傳球--->接球者用單手或雙手嘗試接球--->沒接好--->球掉到地上並彈起來--->接球者把球拿起來--->運球
接球者這樣是否沒有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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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情況算是違例
假如情況2,有可能機會製造機會兩個運球  ,只要不讓給裁判看到任何角度,就是那麼簡單!
你沒看過喬丹吧~喬丹他利用兩個運球變成一個運球,他怎麼辦得到~因為他抓球,我記得喬丹當年對活塞後衛湯瑪斯,喬丹開始第一次運球,然後他利用小技巧抓球配合運球方式
湯瑪斯大叫"裁判,他犯規啦,他有抓手兩次運球啊",裁判回應湯瑪斯說"有嗎,喬丹不是第一次運球,看起來不像用抓球方式製造兩次運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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