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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解聘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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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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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您的住址: 自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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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fone1203
可,拿出資遺費就行.....
不過看起來你們就是不想付這筆錢,
你們怎麼對他,就是你以後的借鏡
+1
用現實的角度去看, 而且合法就是這樣做
但日後你們也會受到這樣的對待
而更好的方法是: 適才適人適職適薪
__________________
好餓的說
....
補充營養去了
2008-07-25, 10:23 AM #
5
好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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