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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評論] 這樣所謂的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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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ch 唐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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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法還是要重視比例原則。不能無限上綱。
明明知道人很多,還把車開進人群裡,明顯有問題,他們可以把車停遠一點,徒步過去開單,也不會影響執法,明顯就是偷懶,而且會對民眾造成危險。不妥當。
有車號,有人證,寄給管區議員或是蘋果比較有用。不提醒他們一下,他們下次還是會這樣,等等碾到一個人潮中逛街的小小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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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1, 01:5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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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ch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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