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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k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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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13
在這邊,不管怎麼提出說法,Dr. eye也是錯的,我認為還是提交大法官釋憲 - 請個英文系的教授,來講解說明一下好了。

我個人認為是,英文在國際化後,其實已經沒有這麼嚴謹了,至少我知道跟德文差的是很多...介係詞這種東西,常常都是用來借去的,只要可以了解就好了。
舊 2008-02-05, 09:21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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