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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r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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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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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合不合理,之前我待的公司作法是(算大公司),
沒工作強制你自己請假,有特休優先請特休,沒特休就請事假,
而且經理就可以決定。誇張一點是,早上叫你來,下午請你回家請假,
一個月工作不到15天(正職),領不到多少錢,受不了請自己離職,
不過以上情形只有針對線上作業人員,這也是大裁員(約400人,各職位都有)的前一兩年左右而已,
因為要慢慢移往大陸。
..

唉......你講的是不一樣的東西...
人家發言者是休假不扣薪水的.....
特休7天 彈休7天 共14天.....這是優於勞基法的.......想必是大公司才會有這樣的福利...
我記得勞基法規定一年只有特休沒有給彈休...而且是5天起跳的樣子...有點忘了...
舊 2008-01-11, 11:29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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