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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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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封真大地
  本篇文的重點我重新整理一次:

  一:開文是事主於PCHOME購入一台筆記型電腦後要退貨,pchome發現該NB的硬碟資料全部消失要事主恢復後才準予退貨事宜,關於這點PCHOME於法是有據的。
  就消費者保護法第二章 第三節  第十九條 及其提到的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PCHOME有權請求事主還原該NB的一切及要求後續的物流費用。


  二:關於事主「強調」它的該型機種為「特殊型號」,也在本串提到「其他同型機可以正常的用硬碟磁區還原該機但它的不行」,就本點,如果事主「沒有使用任該何的磁區切割軟體」該NB可以視為原本的瑕疵品,就這點,在購買後七天內可向其NB原廠提出該問題,並要求修復;但前提是該NB的磁區沒有任何的變更,這點需原廠判定,或事主可提出使用期間皆為正常操作無中毒也無使用任何磁區軟體,但本串前文中有提到事主有自行使用磁區軟體 (http://www.pcdvd.com.tw/show...



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原來他的顧慮是因為他公佈型號後,會讓人發現原來一切都是他造成的,會讓人發現事實都跟大家猜的一樣,所以才在那邊文不對題,說什麼多數人都沒有針對正題,最沒有針對本篇正題的就是發文者本人。

本篇主題中的合不合理,諸多站友已經提供佐證,不必多說。

跟他提 OS 視為商品的一部分,他可以提到上帝創造宇宙,問題是商品是一個確定的存在,上帝的存在與否卻不是確定的,如何能相提類比,邏輯的基本概念都沒有,難怪站友提的諸多佐證他都自動忽略,並喇滴賽。

如果他把事實公佈,真的是業者不對,相信站友們會力挺的,但是這樣搞,得不到全世界的力挺也是應該的。
 
舊 2007-12-30, 09:20 AM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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