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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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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ood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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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所有新聞報導正確無誤,
時速50km:新手騎士騎新車,怎麼肯定不是45km?55km?一直盯著車表?
距離7∼9公尺:騎機車時,你能清楚確認前方距離人物是8公尺、還是10公尺?
50km+7∼9公尺:是高人指點過的!
40km+7∼9公尺:0.75秒無罪理由不成立。
30km?你知道100公尺跑12秒的選手換算成時速是多少嗎?yes,30
未免碰上沒帶眼睛出門的冤家,我騎車時,手一定是含著煞車的。我騎腳踏車。
2007-10-25, 12:2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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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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