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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k.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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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75
引用:
作者高橋炎介
請問一下..
50~60km/h有點太快是你個人感覺還是有標準可以測定?
你也說了速限沒超過.
就算超過了違法的只是超速而且還得舉證.
如果超速太多犁田也是騎士咎由自取.
而實際的情況是
只要沒有人看都不看有無來車就隨意穿越馬路.
就不會在穿越馬路時被撞.
自己都不愛惜自己的生命了,卻要其他人承擔責任?
是我個人感覺,我看是看新聞採訪畫面
看了覺得那路蠻小條的,像巷子一般,很多路的速限根本不符合實際情況,我想這種路段大家都很有經驗
主要還是要依路況及當下實際狀況來應變
就像某些路,我的經驗是大家幾乎都會超速一些來行駛,我也不例外
有些小路或小巷,就算未達速限,大家都會減速,我也不例外
我提到的根本沒說到要那騎士負責任,更不用提到什麼自己錯要別人來承擔責任
未免想太多了....
若沒超速當然騎士有理,但是避免車禍發生,事後才在那邊爭路權,總是比較好吧
舊 2007-10-24, 05:07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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