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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花微笑
*停權中*
 
拈花微笑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4
引用:
作者cycpc
那把槍是嫌犯的

但是法官因為無搜索票而判定無罪

槍枝是有違害社會秩序的物品

那意思只要不承認,應該都沒問題了嗎?

按照程序來判定是沒錯,但是法理之情也要考量到更多的問題吧?

一整個無言∼∼是誰的問題


國家機關用侵權行為,取得你的物品(非槍枝)
判你有罪。
你做何感想
舊 2007-10-23, 02:32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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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花微笑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