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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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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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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70
引用:
作者
referee_c
有一個問題:
判決的關鍵證據竟然是[被告]的自述!?
還有警察的現場堪驗紀錄(煞車痕之類的),足以證明當時車主的速度應沒真的很快
不過重車的煞車好像真的不錯,俺的125曾經前輪被一台行進約4XKm/h的250cc
的速克達型機車貓了一下,結果就前輪塑膠殼稍微變形而已.....
2007-10-23, 11:10 AM #
38
cras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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