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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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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風格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48
近年「路權」意識抬頭,只要駕駛人在自己車道上沒有違規,且已善盡注意之責,車撞人未必是車的錯。
本來就該如此,會撞上誰都不願意,何況被撞的大多是出奇不意或違規,不就誰碰到誰倒楣。
「
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這個「帝王條款」
這條規定應該修正一下,不能完全針對駕駛人,那種忽然一個動作會害到別人的傢伙是不是也該有個規範。
這類事件駕駛人很容易被打入地獄,此次的年輕人很幸運,再有類似情況發生,就很難說了。
2007-10-23, 08:4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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