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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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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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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oxx0000
當然啦住院時大部份的費用支出都有健保給付的話,那選擇轉換日額是不錯的方法

但是有些人怕吵,不喜歡多人同住的健保病床,而選擇自費病床的時候

轉換日額的理賠金額就顯的有點杯水車薪了

另外你有提到,你用同一正本收據同時申請醫療跟意外型

那除了可多申請一項自費病房費用之外

實支實付的部份你的理賠金應該也是跟收據實際金額一樣吧,有x2嗎?

雖然意外型可以申請後續回診的掛號費,但那也不過才幾佰塊而已

所以各位要是有買同一家保險公司此二項險種的醫療額度算法是相加的話

建議大家醫療型跟意外型實支實付最好是買不同家公司的

還管他有沒有違反"損害補償"精神,那是悍衛保險公司利益的一種冠冕堂皇的說法

只要在沒有引誘要保人故意詐騙保險金的誘因之下,當以消費者權益優先為考量


金額一樣不會*2~~實際只花5萬~不會因此賠你10萬

只是有時候申請的方式會影響理賠金的多寡罷了

客戶想怎麼規劃~~那是客戶自己的選擇~

保險的精神不只有損害填補~還有收支相等~公平等

規劃保險的原意~是預防未來發生醫療行為時~有個保障

不會因龐大的醫療費用拖累到家人

而不是利用保險來多賺錢~~

如果理賠金能負擔我先付出去的金額~跟病假期間的薪水補償

我覺得這樣就夠了~~

當然,每個人的見解不同~~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也歡迎各位大大討論

我本身是業務~我的見解~對各位來說~不見得客觀~所以僅供參考

但我還沒從事這行之前~本身也是客戶∼所以多少能了解消費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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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單陪伴著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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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9-14, 01:27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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