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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ARHEART
前面已有大大提到實支實付保險保險的精神原則~我就不再提
補充幾點~實支實付保險分兩類~一是醫療~一是意外傷害醫療
95/10/1以後~本身已有投保上述兩種或其一實支實付保險
再向第二家保險公司投保時~須告知~
如保險公司仍同意承保~則可以副本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不得拒絕
如不告知~保險公司還是查得到~也不會同意承保這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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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過去會有人投保兩家以上的實支實付保險的原因有兩種
一是怕額度不足~一是沒有跟業務溝通自己的需求~內容都是業務設計
95/10/1以前有投保兩家以上的
如發生醫療行為要同時申請兩家實支實付有兩種情況
一是額度不足~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差額給付證明~再向第二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例:甲向A、B兩家保險公司投保實支實付保險[醫療或意外]假設額度5萬
但該次醫療費6萬,A公司申請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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