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x1013
*停權中*
 
x10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66
引用:
作者DEARHEART
另外~過去會有人投保兩家以上的實支實付保險的原因有兩種

一是怕額度不足~一是沒有跟業務溝通自己的需求~內容都是業務設計

95/10/1以前有投保兩家以上的

如發生醫療行為要同時申請兩家實支實付有兩種情況

一是額度不足~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差額給付證明~再向第二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例:甲向A、B兩家保險公司投保實支實付保險[醫療或意外]假設額度5萬

但該次醫療費6萬,A公司申請5萬理賠金,請A公司開立差額給付證明

再向B公司申請剩下的1萬[如不申請,次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可扣除]

可是我的狀況是買幾份就賠幾份阿
像我國泰有2份保險(實支實付),也確實有賠2份阿
而且也是跟保險員確認無誤阿
怎會跟你說的有出入阿
 
舊 2007-09-14, 01:20 A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101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