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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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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我的好了
我有保國泰2份和南山1份保險
裡面皆有實支實付的部分
每筆各3萬
所以國泰總額6萬 南山3萬
去年10月份以前有申請數次理賠
因為只能用正本,所以我都用國泰理賠
也確定花多少賠多少
但是今年我5月份理賠就不一樣了
保險員說有改制度,副本也可理賠,而且買幾份舊賠幾份
所以我在國泰的部分總額由6萬調降為3萬*2
我這次實支部分花了15000元
國泰這次就賠15000*2也就是3萬
南山部分也申請1萬5
也就是說我這次理賠總額共申請4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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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聽保險員說改這樣有利消費者
比方說我國泰2份
舉例花4萬看病
如果用以前算法
總額6萬 花4萬 所以賠4萬
但是照新制
保額3萬 花4萬 所以上限賠3萬
但是有2份 所以可賠3萬*2 也就是6萬
以上是我申請理賠時保險員跟我說的
所以請各位多多注意一下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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