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稿費不熟,這是正好看到的,如果有錯誤之處,請包含見諒,順便也請幫忙改正。
http://www7.www.gov.tw/activity/200..._2_7_10.htm#2-4
執行業務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A:給付執行業務者的報酬,扣繳辦法如下:
(1) 執行業務者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報酬扣繳 10% 。不是居住我國境內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 20% 。
(2) 給付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等執行業務報酬,所得人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 10% ,但是如果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 2000 元的話,可以免予扣繳。所得人如果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 20% ,如果每次給付額不超過新台幣 5,000 元者,可以免予扣繳。(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3 條)
不過如果你整年度繳稅總額的比整年度應繳總額的多,明年報稅之後會退給你 (前提是你要記得報稅)。
[edited] 原來你已經錯過報稅時間,那可能就沒辦法了...

當捐獻給政府吧 (這點小弟不是稅務人員所以不能 100% 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