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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s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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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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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覺得鞭刑沒什麼用,死刑也可廢除,但刑期上限該修正無上限,並廢除假釋制度,既然犯了最就得付出代價,管你獄中表現再好也無用.但表現不好可再增加刑期.

刑期太長養犯人嗎?那就將重刑犯剝奪人權,把他們當奴隸使用好了.

台灣這些年因某些政xxx,因重視受刑人人權,現在被關除了喪失部分進出自由外,比起軍中生活還愜意,所以這些年犯罪率高,監所人滿為患.
舊 2007-04-25, 10:5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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