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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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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u8526425
縱囚論 - 北宋 歐陽修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倖生,而視死如歸,此尤君子之尤難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恩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


糟了,看沒有懂,只好找了一下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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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khs.tpc.edu.tw/~wmf/POEM/ko...ong-un2ian2.htm

【縱囚論】 歐陽脩(翻譯)

(一)「視死如歸」之難

信用道義是對君子施行的,而刑罰、殺戮是對小人施行的。刑罰達到處死的程度,就是罪大惡極,這是小人當中特別壞的。寧願為了道義而死,不苟且偷生,而且視死如歸,這又是君子當中特別難做到的。

(二)死囚能自返不近人情

當唐太宗貞觀六年,登錄死刑犯三百多人,把他們暫時放回家,並約定時間,讓他們自己回來受死。這是用君子難以做到的事,來要求特別惡劣的小人一定要做到。那些囚犯到了約定的時間,終於全部自動回來,沒有超過期限的。這是君子都難以做到的,而小人卻輕易地做到了,這難道是合乎常情嗎?

(三)太宗縱囚只不過是為了成名而已

有人說:「罪大惡極,確實是小人啊。但如果把恩德施給他們,就可以使他們變成君子了。因為恩德能深切地感化人心,並且能迅速地改變人的行為,就像這樣的事啊!」我說:「太宗做件事,是用來求取名聲啊!但是怎麼知道他在縱放囚犯離開時,不是已預料到他們必定會回來以求赦免,所以放了他們呢?又怎麼知道他們被釋放時,不是預料他們自動回來必定能夠獲得赦免,所以才又回來?由此可知,預料囚犯必定會回來才放了他們,這是太宗揣摹到囚犯的心理:而囚犯們也預料自己必定會獲得赦免所以才回來,這是囚犯揣摹到太宗的心理。我只看到上下互相揣摹對方的心理,而成就這種名聲。那裡有什麼所謂的太宗施恩德和囚犯知道信義的事呢?如果不是這樣,太宗施恩德於天下到現在已六年了,仍然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惡極的事;卻能憑一天的的恩德,就能使得他們視死如歸,謹守信義。這又是說不通的道理啊!」

(四)縱囚之事不可常做

「既然這樣那麼如何去做才可以呢?」我說:「放了出去而按期回來的,照樣殺掉而不赦免;然後又放走一批,如果他們還是按期回來,就可以知道他們是受了恩德的感化了。」但是,這是絕不會有的事情。至於放出去而按期回來的人,而赦免他們的罪,這只能偶而做一次罷了。如果一再這樣做,那麼殺人的人都可以不死,這樣可以當作天下的常法嗎?既然無法當作常法,又豈能說是聖人之法呢?因此,堯帝、舜帝和三代聖君治理天下,一定根據人的常情,不標新立異來顯示自己的高明,不違背情理,來求得名聲。
舊 2007-04-25, 12:49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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