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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lh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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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680
我碰過我騎機車,我的右前方有輛腳踏車在路口左轉,我的左手邊是禁行機慢車道的快車道,真的是太突然我就撞上了,對方是高中生,高中生的媽媽不願意帶小孩去警局完成筆錄,堅持她的小孩沒有錯也不願意賠償我的損失,最後在我堅持要告訴之下,高中生的爸爸從大陸回來知道後主動找我賠償。

只要你有合理的理由就堅持下去吧

我相信如果沒有我的堅持,那個高中生下次應該會違規左轉死在快車道上面
舊 2007-04-15, 05:51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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