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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snow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引用:
作者49005031
OK,老大你最有常識了
我只是覺得無照本來就不該騎在路上


那算越級不是無照啊.....
罰款也只有1800而非無照的6000

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民國 96 年 01 月 29 日 修正)
第 22 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
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六、領有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重型機器腳踏車。
舊 2007-04-14, 06:47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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