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po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請各位比較懂得法律的大哥大姊們幫忙一下,謝謝
以下,我朋友稱為 A,腦殘女稱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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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下午,A騎乘腳踏車從學校回家,經過一條小路時,因為車少所以先切至對面車道,
逆向走一點點再左轉進巷子,此時B騎摩托車從巷內出來準備右轉,但B只注意左方,A為注意右方,而A發現B就立刻煞車,但B煞車不及,兩車車頭輕碰一下,結果B沒站穩,向右方跌倒車子也壓在她身上,A連忙說抱歉,並且幫忙扶助車頭讓B站起來,B站起來後一直說:「腳好痛,受傷了,這是新車耶~」反覆說了好幾次,A則是一直道歉。
後來A就問B~請問現在想要怎麼處理,是要去看醫生還是修車都可以賠償,
B聽到賠償就發火罵A是什麼態度?他要什麼錢?他受傷A賠得起嗎?
然後就打電話叫警察(順便烙了兩個兄弟),警察來之後也是勸和解,但是B的態度一直很差,後來A覺得乾脆賠償就好,所以去車行估價,因為車子只有原地向右倒下,所以只有右側底下的防護條被刮傷,兩條全換的價格是1400,A詢問可否用補的?
B堅持說那是新車,她一定要換新,A認為此事因不只是一人之過錯,況且痕跡也不一定是這次的,所以與家人討論後,希望能一人一半,但是B堅持不肯,後來鬧上派出所,B去某私立醫院驗傷出來是「膝蓋骨骨折」,現在B堅持提出告訴要告A過失傷人。
事後發現,B為越級駕駛,拿50CC的駕照騎乘150CC的機車,後來被開紅單1800
A則是以行人逆向開罰300元整
現在情況
A的家人打電話想要和解
但是B堅持提告到底,而且還跑去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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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事件小弟的看法是…雙方都有錯,不過那女的要錢的動機比較大
而且,我認為那女的是因為自已要錢的動機被發現,所以我朋友說要「賠償」的時候她才會惱羞成怒…
像是這種情況,不知道板上的大哥大姊們會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