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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新聞] 5年酒駕罰60萬 「下次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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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
Jake2003
應該學北歐
依照肇事者的財產和收入來訂罰金...
非常好!但也要訂最低下限來規範收入低的人。
不過...
那些高官應該不會讓這種法案通過吧...
2007-04-09, 01:41 PM #
8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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