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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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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嘉義市全家便利商店
文章: 54
很簡單
改成以時間當目標
30min就好
不要用里程當目標

跑慢一點
累了或是喘不氣來就用走的
不要勉強
真的不行就用走
除了減少你對跑步的抗拒
長期下更減少受傷機會與身體損耗的程度

鞋子喔
注意合不合腳
其他就隨便了
隨便有聽過的牌子1500上下就很夠用
真的不想買就穿藍球鞋也沒差
籃球鞋只是太重讓你跑不快而已
保護程度可比一般鞋好很多
鞋子最重要的是要常穿
還有鞋帶記得要綁好就可以了
舊 2007-03-03, 10:54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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