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的公司大幅度改組,來了一票空降部隊...
為了剷除舊勢力...把部門中某些朋友資遣,但是很有良心的....

過年後資遣....

這樣可以領年終,又可以領遣散費...真好
可惜的是...資遣名單上沒有我....OS:更,這種好康的怎麼沒有我...OOXX...
可是人事部門卻說:資遣的沒有年終獎金可以領...
這樣合理嗎?這些同事去年也是為公司賣了一年的命...
被資遣,雖說是二月底才離職,但是公司二月中發放年終獎金,為啥可以不給同事呢?
想問問有類似經驗的網友或者熟悉勞工福利的網友幫幫忙∼
解答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