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則新聞:幫客人「打手槍」沒事? 高市警:未涉不法將不再送辦
http://news.yam.com/ettoday/society...1025475399.html
記者劉正允/高雄報導 2006-10-25 00:17
高雄市從事色情行業的女工作者有福了!高雄市警察局行政科行文各分局對於取締色情有作出一項新規定,即是為客人從事「打手槍」半套式性服務的從事者,因其行為並未涉及不法,所以今後對於查獲為客人從事半套式性服務的從事者將不再予以移送法辦。
以往警方在取締色情案件之時,凡是查獲賣***之暗娼有與客人從事「全套式」性服務,即是為客人口交或讓客人肛交與讓客人以手指或性器官直接插入下體的性行為,則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涉案者移送簡易法庭裁處罰金。
至於查獲與為客人從事「半套式」性服務者,即是以手為客人「打手槍」的從事者,早在幾年前,警方是以涉及猥褻行為的妨害風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