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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了半天只不過是為了個英文字fast的用法
累不累呀!?
語文說得對不對
不完全是書上說了就算
也不是書上找不到的就是不對
舉兩個簡單的例子:
卡車在美國都叫做 truck, 但是在英國卻都叫 lorry
兩個字都是對的, 但是習慣用法兩地不同
你能在美國硬是跟老美說你們說 truck 是錯的
應該是叫 lorry 才對嗎??
再用一個大家都知道的字來看
台語的 "龜毛" 可是台灣人全都非常熟悉的字
但是你可在國語字典裡查不到它
同時大家都知道烏龜根本沒有毛
難道你就因此來推論 "龜毛" 一辭是錯的嗎???
ps. 對這一串討論我的感想只有兩個字 : "龜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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