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代替月亮逞罰你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4
我絕不會用 37 吋的螢幕當"電腦顯示器",找自己麻煩。
想一想,要另外買個桌仔,放在電腦桌前 2 公尺來放螢幕,想到這個就軟了,
更何況,還要買條 2 公尺的訊號線,還要另外接出插頭,
我的房間沒那麼大,也不想搞得這麼亂,搞得房間好像廢鐵工廠。
舊 2006-09-23, 09:50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代替月亮逞罰你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