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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linn_ppc
請問你有看到我寫的東西嘛?我是平民老闆性,我根本不會知道銀行前面叫做法定用地,還是人行道,我不是律師,所以我倒楣,只能被開單,我只是把這不合理性po上網給大家看看,順便讓大家了解一下,你可以不用回文,因為我怕又被講筆戰
看了內容以後,我發現好像平白無故的被開單,我不符的原因有三點
原因一:這個地方根本看不到禁止停車立牌,瑞光路578號可以看到612號立牌?
原因二:華南銀行門口,可以看到禁止停車立牌,員警卻不敢開單
原因三:警察的習慣就是先開單再訴,讓人感覺反正就是先"開"先"贏",我是警察,你是人民,不高興你可以去申訴,我想有申訴過的人都知道,時間拖很久,而且"凡人"都要上班,根本沒有時間,都只能摸鼻子腳罰單,而且這種時間的煎熬,又被誤會,感覺身心受到創傷,真的讓人很難過

第一:人行道不能停車,這不是常識嗎?路上我也沒到處看到禁止亂丟垃圾的標語啊~~
第二:禁止停車立牌是標示人行道不能停車,而你所謂的銀行違規停車處,並非人行道吧~~
第三:警察要先開先贏,也是先有違規的前提,不是嗎?
舊 2006-09-15, 12:0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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