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送修一台HP家用電腦主機,在內湖區瑞光路578號,機車停放位置就在門口的角落
如下圖:

走進HP服務中心,然後填寫單子做報修的動作,走出門口,這樣子的動作不到3分鐘,一到門口,就看到警察在開違規停車罰單,我馬上跑到機車旁邊,跟警察道歉,說我馬上走,他說要走可以先開好單再走,只好讓警察開了,後來我問警察說這條路上沒有禁停機車的告示牌!警察回我說,你可以看到這條路上有誰機車停在人行道上面?如果你有意見請你去申訴,開好單了以後,就走了,我拍了兩張照片,確認我確實看不到禁止停車的告示牌

後來我就去找禁止停車車牌,終於發現走過了一個大型的平面停車場終於看到了一隻停車牌,如果不特別走過來,根本不可能在瑞光路612號附近這邊會設有禁止停車立牌,後來左看看右看看,真是不得了呀!不只看到有禁止停車的立牌,還看到一堆汽機車就大大方方的停在人行道,公然挑戰公權力,而且不是一天,是天天,如下圖,我不懂,難道停在華南銀行門口的可以領免死牌?我合理且充分的懷疑,華南銀行跟開罰單警察的親密關係,想很多事情就不用講,大家心知肚明

就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停的滿滿的警察卻不敢開單呢?請注意看下圖,木板上面貼了一張紙,不知道警察是不是怕這一張紙,所以不敢開單

很好奇內容寫些什麼吧,因為字很小,就讓我把內容放大給大家看吧!!

看了內容以後,我發現好像平白無故的被開單,我不符的原因有三點
原因一:這個地方根本看不到禁止停車立牌,瑞光路578號可以看到612號立牌?
原因二:華南銀行門口,可以看到禁止停車立牌,員警卻不敢開單
原因三:警察的習慣就是先開單再訴,讓人感覺反正就是先"開"先"贏",我是警察,你是人民,不高興你可以去申訴,我想有申訴過的人都知道,時間拖很久,而且"凡人"都要上班,根本沒有時間,都只能摸鼻子腳罰單,而且這種時間的煎熬,又被誤會,感覺身心受到創傷,真的讓人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