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容易犯的錯誤有二
1."依過失殺人致死......."
2.F-16與幻象2000搞不清楚

(番號都差這麼多了

)
殺人是有故意的"犯意"(以下都是簡述,法律專業人士多包涵阿....

)
過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所以才有"致死"
偷偷告訴大家幾個重點
1.車騎士在等紅燈看到兩方沒來車,就穿越馬路>行政罰
2.駕駛撞上闖紅燈的機車,造成騎士死亡>是侵犯身體權.生命權的概念
大家可以說這是互相矛盾,但實務上並非如此
民法上有道義賠償的概念
法官會依實際情形考量
家屬說,父親闖紅燈犯錯在先,已經用生命付出代價,也不希望對方坐牢,只希望他負起道義責任,民事賠償也從原先要求的1400萬降成55萬喪葬費
甚至我們也不知廂型車駕駛當時時速是多少?有無煞車?
並非指廂型車駕駛不守交通規則!
但大家千萬要注意,........"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