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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nomad
不過要是執法者根本就在鼓勵不守法
那又怎麼會讓人想要守法?
很奇怪的說法...

如果自己守法,又何必管其他人守不守法?
因為其他人不守法不會被抓,所以您也要起而效尤?

您到底是為了自己守法?還是為了別人守法?
若是後者...您絕對不會守法,因為沒有人在盯的時候,您就會違法。

因此,這種說法只是在為自己違法找藉口合理化而已。

引用:
作者nomad
以這張圖來看
機車騎士根本看不到右方來車
......(恕刪)......
箱型車根本無法看到左方是否有闖紅燈的車子衝出來
話說...如果熟悉路段,卻看不到橫向車道的路口狀態下,小弟經過時都會格外小心。
反而是垂直的路口,若有人闖紅燈應該就能馬上看到...反而不會刻意放慢。

因此,肇事者若不是不熟悉路況...就是根本沒有注意路口狀況。
反過來說,不熟悉路況卻沒有放慢速度仍有疏失。

臺灣地區道路千奇百怪,常有那種舊省道分岔出新環道的地方...
兩條馬路在分開與會合的兩個點,通常都不是垂直或平行...
兩條馬路的夾角最常見的角度是30°到60°...
由於車流量大加上車速都很快,發生車禍的比率也都滿高的...

難道諸位經過這種路段都不會特別注意嗎?
雖然小弟也覺得被害人是自找的...
舊 2006-09-07, 04:01 PM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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