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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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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光之傳承者
通姦本來就違憲....根本不是我國刑罰的目的...兩個成年的人,為了自己的愛情,違背自己的另一半..只是違背了道德....
我記得大法官有針對這個通姦案作出解釋了....
大法官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
認為憲法22條的事項必須不違反公序良俗....他認為這個有...
亞洲好像只有我們跟韓國還有通姦罪...



你在說些什麼呀??

554號解釋是認為通姦罪的規定不違憲。你要不要把想說的話整理一下再說。
舊 2006-09-06, 10:02 PM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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