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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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沒看到判決書有什麼好忙的,而且 vchou 兄所舉的網頁中,姜智逸律師有提出幾個觀點是重點,總是可以看出一些規則的,再加上我之前所舉的 嘉義地方法院的 93, 交易, 110 的判例中可以看出一些法官對於撞到闖紅燈駕駛死亡的一些脈絡。
所以,對於樓主所舉的這個案例,還是要看到裁判書才知道。
至於其他網友所說的,如果今天闖紅燈的是我親人,我對於看事情的態度還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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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然有的忙了...........
因為你必須忙著為你之前所講的這句話,找到合理的解釋,而非從頭到尾只能提出這個 "嘉義地方法院 93, 交易, 110"的判例...........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7&postcount=238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在路權觀念被徹底實施之後,最近的案例顯示,法官已經將”應注意而未注意”排除了,就是所謂的絕對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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