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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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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Ericchu
看到這種判決總覺得台灣的法律永遠是擺在最後,情理放前面...死人最大啦...

換個角度想,假若箱型車司機有注意到機車騎士闖紅燈,為了閃避他而釀成其他交通事故(如連環車禍追撞,撞上旁邊車輛),或因此而掛了(撞安全島、電線杆),其責任歸屬又為何??

撇開那種蓄意撞人的情況來說,一般駕駛人若發生這種情形時,有注意到或能及時反應的都應該會踩煞車的,但這時候對駕駛人而言,他自己也可能因此受到傷害,我印象中沒有看過有任何報導或判例是對駕駛有利的,甚少有人從這方面去想....


請參考這一個判例吧:
嘉義地方法院 93, 交易, 110
舊 2006-09-06, 07:26 PM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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