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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撞闖紅燈騎士被判刑 廂型車駕駛:以後誰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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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666
引用:
作者
Michael Yang
在美國, 路權是行人> 腳踏車 > 機車 > 汽車
所以....行人不管是闖紅燈或是亂跑, 甚至是自殺
只要被汽車撞死了....一定是汽車駕駛的錯
沒記錯的話, 台灣的法律也有類似的規定
根據樓主的描述....我不認為這個判決有什麼問題
不是這樣吧........
違規的人就是違規~
守法的就算撞到自殺的人~自殺的人家屬也要賠錢給對方耶
還是華人區是你說的這樣
記的之前跟幾個朋友穿越馬路~結果被開車的人罵.......感覺好丟臉
2006-09-06, 04:21 PM #
154
Smo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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