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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myamos
台灣大都是留日、留德的法律人…
要學美國的審判制度…很難。
這讓我想到之前的"通姦罪"的問題…通姦罪合憲…傻眼



唔......你引起我的好奇心了。

可不可以談一下,你認為通姦罪哪裡違憲呢?
舊 2006-09-06, 02:52 P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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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