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撞死撞闖紅燈騎士被判刑 廂型車駕駛:以後誰要守法?
瀏覽單個文章
chingmaio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20
引用:
作者
nomad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Art_ID=2870566
"檢認定應注意未注意"
好個應注意未注意
法官是神!想判生即判生、想判死即判死!
法條可以自行解釋
不守法可判死,守法也可判死
只要用個 "應注意未注意"
不管你守不守法,通通判給你死 !
千惹萬惹,就是不要惹到黑道跟法官
黑道還會怕警察
法官?誰都不怕!
印象中..
好像前視角度將近160度都是...應注意範圍..
所以..
移動中的車輛在這範圍之內擦撞..幾乎都是必敗......
尤其是對方傷亡..
喪葬費用要到55萬??
有點獅子大開口..
雖說鄉下地方還是土葬的多.但是一般都是公有地..
根本不用花超過30萬.......
趁機敲詐!!!
2006-09-06, 01:13 PM #
139
chingmaio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hingmaio
查詢chingmaio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hingmaio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