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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大執法時代來臨!
****日報 更新日期:2006/09/06 04:09 記者: 蔣幌化台北報導
大批的媒體記者在法院前,等待已久的店家終於出現。
妓者:先生,你的電動鐵門壓死上門購物的小朋友,你後不後悔?後不後悔?
店家:我幹嘛後悔,他偷鉛筆耶,他犯法在先,而且我又不是故意的!
妓者:你有可能因此被判刑,你後不後悔?後不後悔?
店家:我只是聽我太太的話晚上九點關店門,如果這樣都有罪,那以後誰要聽太太的話?
妓者:你壓死小朋友後還到處放話,家屬說你不但不表示歉意,還聲稱自己沒錯?
店家:是沒錯阿,他他偷鉛筆又跑到鐵門下被壓死,又不是我叫他去站那邊的。
妓者:畢竟人是死在你店中,您是不是該負些道義上的責任呢?
店家:(背對著記者,推推眼鏡說)我是不可能負道義上的責任的,因為我是.....
地獄來的執法者!人家違法就要給他死,這是理所當然,為了社會公理把違法者處死
一點都不需要負法律責任,日後只要看到有人違法,人人得而誅之,當然包括在文具
行偷鉛筆的小孩!呵呵呵!(店家爽朗的笑著,被簇擁的法警帶上法院二樓)
妓者:(轉身面對鏡頭)是的,這次判決將決定台灣是否進入全民執法時代,相信明智
的法官將帶領台灣進入犯罪者人人得而誅之的新時代,記者蔣幌化在台北地方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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